物过敏和物的副作用是有区别的。前者是指按正常的用法、用量接受物治疗后,发生的一些反常的反应症状。物的副作用,则是物的多种理作用中,在治疗作用之外的一些理作用。它和物过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。
(1)发生的对象不同:物过敏仅发生在少数具有特殊过敏体质的人,他们对某些物具有特殊的敏感性。而物的副作用在服用该的患者身上往往或多或少都会有所体现。
(2)作用的性质不同:物过敏是一种异常的物反应,属于物作用性质上的反常,一般难以预知。而物的副作用属于理作用的范畴,因而是可以预知的。
(3)与用量的相关性不同:物过敏的发生及程度与物剂量无关,具有特殊过敏体质的人只要使用极少量的物即可发生物过敏。而物的副作用则常随着物剂量的加大而增强。
(4)临床表现不同:物过敏表现为特有的疹和一些全身反应,不同的物可以有同样的表现,同一种物又可以发生不同类型的物过敏。而物的副作用则取决于理作用的性质,在不同患者身上的表现基本上是类同一致的。
必须附带指出的是,我们平时常说的毒副作用,其实指的就是物的毒性反应和副作用。两者也是不同的概念,不能混为一谈。前者发生于物超过极量或发生差错的情况下;而后者是在正常的用法和用量的情况下发生的。